近日,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公布全国核医学“示范实验室”评审结果,全国22家单位核医学科实验室达到《示范实验室标准》要求,被授予“全国核医学体外分析实验室质量管理示范实验室”称号,我校附属医院核医学科位列其中。
据悉,为提高核医学体外分析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规范核医学体外分析实验室质量管理过程,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于2019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核医学体外分析实验室质量管理示范实验室的评审工作。
2019年5月,四川省核医学分会组织省内多家单位的核医学科进行“示范实验室”申报。省内外专家按照核医学实验室管理评价标准进行材料初评,并经过层层评选后,我校附属医院核医学科实验室被认定为符合“示范实验室”要求,由四川省医学会核医学专委会上报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进行现场评审。
2019年8月,中华医学会核医学分会委派专家孙文伟教授和CNAS评审员李颖教授对我校附属医院核医学科实验室进行现场评审。专家组严格按照ISO15189评审细则,从人、机、料、法、环等多个环节对组织机构、制度建设等进行审查,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能力测试。实地考察后,专家组对我校附属医院核医学科体外分析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给予高度评价。